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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是实践智慧

    莱州村网通     2018-04-10 10:09:14     浏览:14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莱州村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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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8 14:02:32 收藏文章

    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是实践的,而不只是知识与观念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关心、积极探究是课程的核心。”可见,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是“做人”。“做人”,不只是知识或者观念领域的问题,因而,课程的核心素养不是让学生在观念上知道一个或者几个分化的知识系统(历史、地理、社会、生活等);做人,更不只是技能学习的问题,因而,课程的核心不是让学生学会诸如刷牙、打扫卫生和叠衣服等生活技能;做人,也不是单纯的道德与价值观念的灌输,如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德性的研究“不是为了了解德性,而是为了使自己有德性”,类似的,学做人不是关于人的研究活动,也不是关于人的技艺活动,而是关于人自身的建构以及人的美好生活建构的实践活动。因而,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不是观念的和技艺的,而是实践的、行动的,是引导学生在整合、理解上述知识与观念的基础上,通过现实行动实现生活和人本身的逐步完善。


    其次,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不是各领域的学科知识,而是融合性的实践智慧。从课程设置的过程看,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取代了原来的思想品德、历史、地理课程,在内容上,除小学阶段的历史、地理外,还融合了心理、法律、生活与社会等多个领域,成为一门综合性课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就是上述几门学科课程的简单相加,更不意味着,品德课程教学可以按其内容的学科相关性划分为心理课、品德课、历史课、地理课,或者生活课和社会课。上述划分是当前存在的普遍性误解。以学科分划观念为基础的综合课程,是综合课程建设初期阶段的样态。小学品德课程改革的深化,就是要在实现多学科综合的基础上,突破这种拼盘式的综合观念,进一步明确此综合课程内容的内在结构,使这些综合在一起的多领域的知识,围绕着“做人”这一核心目标,实现内在的有机融合,同时,也要超越单一的“知(knowing)”的素养,进入到以广泛的知识、切身的“感受”(sensing)以及明智的“决断”(judging)为基础的“做(doing)”,从而使这一综合课程,发展成为以儿童发展为本位的、融合的、广域的综合课程。


    选自:孙彩平. 小学品德课程核心素养刍议——一个实践哲学的视角[J]. 中小学德育,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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